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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8日,省教育厅发布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2021年我省开展高职单招高校的单独招生计划人数,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5%。
按照要求,省级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,承担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的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院校等,包括往年已开展高职单招的高校可申请参加我省2021年高职单招。(本报记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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